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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丽水库地区]法定图则02-03-01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公示

 

[西丽水库地区]法定图则02-03-01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公示

一、项目概况

        [西丽水库地区]法定图则02-03-01地块位于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西丽湖路与沁园路交界处东北角,东与深圳市深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用地相接,西至西丽路,南至沁心路,北至沁心二路。地块原为深圳建工项目部临时板房,现已完成拆除。地块面积约5925.93m2。

       该地块部分原属于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行政划拨用地,土地用途为渡假村用地,地上建筑物未办理相关报建手续,该部分用地已于2010年签订相关收地补偿协议。目前该地块全部为国有未出让用地。地块未来规划为二类居住用地(R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该地块用途变更属于应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情形,应按照《深圳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与风险评估工作指引(2021年版)》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以明确并落实污染责任,确保今后地块的使用安全和人体健康。

二、调查工作开展

接受委托后,深圳市土地储备中心特委托了深圳市勘察研究院有限公司承担此项工作。深圳市勘察研究院有限公司接到委托后,迅速成立了由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工作组,自2021年6月18日起,对该地块及临近地区土地利用历史及现状进行资料收集与现场勘查,对相关人员和部门进行了访问调查,根据所掌握的资料信息、国家有关技术导则、《深圳市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工作指引(2021)》制定了地块调查方案,根据调查方案委托专业检测单位深圳市碧有科技有限公司对地块的土壤和地下水进行了采样分析,通过分析数据判断地块所受到污染情况,提出地块土壤环境调查评估的结论及下一步的工作建议,并于2021年7月22日编制完成了《[西丽水库地区]法定图则02-03-01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场地内布设了6个土壤取样点,共采集26个土壤样品;布设3个地下水监测井,每个点采集1个地下水样品,共3个地下水样品,检测指标包括:重金属、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及石油烃(C10-C40)。项目调查采用冲击钻法进行土壤钻孔取样。

三、调查结果

  地块土壤重金属指标除六价铬未检出,其余指标均有检出,检测结果均未超过筛选值,超标率均为0;土壤有机物指标均未检出,超标率均为0;地块中石油烃(C10-C40)检测结果未超过筛选值,超标率为0;

        地块地下水重金属指标除汞、镍未检出,其余指标均有检出,检测结果均未超过限值,超标率均为0;地下水有机物指标中除挥发性有机物甲苯外均未检出,地块地下水有机物指标检测结果均未超过限值,超标率均为0;地块中石油烃(C10-C40)未检出,超标率为0。

       综上所述,根据土壤环境初步调查结果,地块土壤环境质量满足二类居住用地(R2)开发要求,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需启动详细调查及风险评估。

地块未来建设及利用过程中,管理方应加强对地块的管理,避免对土壤造成新的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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